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,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。损害赔偿有争议的,当事人可以申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注:此文书存档一份,交付各方当事人各一份。可使用无碳复写纸制作。